埃及最高宪法法院裁定《抗议法》部分条款违宪
新华社开罗12月3日电(记者郑凯伦)埃及最高宪法法院3日裁定《抗议法》第十条违反宪法,政府无权取消已报备的游行和抗议活动。
2013年11月24日,为应对前总统穆尔西在当年7月下台后日益频繁的游行示威活动,时任临时总统曼苏尔签署了规定游行和抗议活动的《抗议法》。《抗议法》自诞生之初便饱受争议。反对者指该法案侵犯了公民自由集会和游行示威的权利,并给予警察逮捕示威者以及对示威者使用武力的权力。
最高宪法法院在声明中说,根据埃及宪法,游行和抗议活动组织者只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备即可;《抗议法》第十条规定内政部门有权在抗议活动开始前24小时取消该活动,这一条令“违反宪法”。
声明表示,内政部门若试图取消已报备的游行和抗议活动,须向紧急事态法庭提交申请,由其作出裁决。
埃及法律界人士表示,此项裁定意味着埃及内政部门不再有权取消已报备的游行和抗议活动,游行和抗议活动的管理将由许可制转为报备制。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