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出台新《投资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2017年6月初,埃及出台新《投资法》。埃总统塞西2014年就任后即提出制定新《投资法》,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带动经济发展。经过三年反复磋商和修改,新法最终出台,替代1997年《投资保障和鼓励法》,与现行公司、土地等其他涉及民商事领域的法律并行使用。
新《投资法》共分为5章,94条,兼收并蓄旧法和其他法律,以维护投资者权益为宗旨,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促进发展为目的,对埃投资政策和制度予以了全新的规定,其中不少亮点值得关注:
一是简化审批程序。成立“投资者服务中心”,负责对公司设立、土地出让、投资申请等涉及投资的手续进行“一站式”服务,减少繁琐程序,公司成立申请审批不得超过1天。
二是制定优惠政策。为建立投资项目而进口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等一律以2%征收海关关税。按照不同投资类别和经济发展状况,全国划分投资A区和投资B区,分别减税约50%和30%。新注册企业五年内免除贷款、担保等手续的印花税和公证费。
三是限制行政权力。禁止任何理由将外国投资项目国有化,确因国家和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征用的,必须予以合理的经济补偿。未经法院判决禁止查封、扣押和冻结投资项目财产。
四是便利外资经营。在外籍员工比例上,将原有外籍员工占员工总数10%的限制放宽至20%。在外汇管制上,允许外国投资资金自由出入,允许外籍员工将自己的埃镑收入兑换成美元汇出国外。在外资安全审查方面,从原来的无限期安全审查制度,改为“客户了解程序(Know Your Client)”制度,审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7天。
五是妥善化解纠纷。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成立申诉委员会、处理投资纠纷部际委员会、处理投资合同纠纷部际委员会、仲裁中心等机构,负责处理投资者之间或投资者与政府、国有企业、私有企业间的民商事纠纷。此外,投资者仍然可以通过诉讼等司法程序寻求问题解决。
埃及政府重视吸引外资改善国家经济,出台新《投资法》是招商引资重要举措。目前,各方对此反响良好,进一步提振了投资者信心。埃政府将于90天内出台后续的《投资法实施条例》,就《投资法》涉及的内容进行更为全面而详尽的规定。
(来源:中东瞭望 ,作者系中国驻埃及大使馆陈铁成)